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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的监管,主要是加强对外商投资企业会计工作监督管理。法例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必须办理财政登记,而登记的统一管理机构为省级财政厅(局)。而有关的登记划分为:
-设立登记,向当地的财政部门申请办理财政登记,并取得财政登记证
-变更登记,企业更换名称、迁移、增减或转让注册资本、改变合营者、改变经营范围、改变分配形式和分配比例、延长合同期限、董事会成员变更等,都必须办理财政变更登记
-注销登记,企业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须办理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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