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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念
合伙企业,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 设立条件

设立合伙企业,应具备如下的条件:
-有两个以上的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
-有书面合伙协议
-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
-有合伙企业的名称
-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合伙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登记程序
合伙企业注册登记包括如下程序:
-名称核准登记
-工商登记
-注册地址消防合格许可审批
-组织代码登记
-国家税务登记
-地方税务登记
-银行基本帐户登记
-特殊行业之主管机构审批

▲ 文件资料提供
-全体合伙人签署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
-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全体合伙人签署的《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
-全体合伙人身份证明
-合伙协议
-出资权属证明
-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文件
合伙协议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还应当提交全体合伙人的委托书
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前置审批的,还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许可证明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合伙协议要点事项
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合伙目的和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
-合伙人的姓名及其住所
-合伙人出资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
-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
-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入伙与退伙
-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违约责任
-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
-合伙人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承担责任。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可以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

▲ 登记费用
登记费用包括政府与相关部门费用,以及专业代理机构服务费:

  工商设立登记费             ¥300
  营业执照副本                        ¥10/每份
  工商营业执照年检                    ¥50/每户
  其他登记工本费(约数)               ¥1,500
  代理机构服务费                      与本公司商定

▲ 后续事务
后续事务,是指注册登记之后日常法定事务,以及每年的法定事务,包括:
  工商营业执照年检
  税务申报(月份、季度和年度申报)
  会计帐目申报
  年度会计帐目核数/审计(可根据合伙协议要求而定)
  社会保险金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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