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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税费
,是指在进出口环节中由海关依法征收的关税、消费税、增值税、船舶吨税等税费。

关税:按照国家制定的关税政策和公布实施的税法及进出口税则,对进出关境的货物和物品,由海关向纳税人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包括进口关税、出口关税。进口关税分为:从价税、从量税和复合税。

进口环节税:进口货物和物品,在办理海关手续放行后,进入国内流通领域,与国内货物同等对待,所以应征的国内税。由海关征收的国内税费主要有:增值税、消费税。

船舶吨税:由海关在设关口岸对进口、停靠中国港口的国际航行船舶征收的一种使用税。

滞纳金:是指应纳关税的单位或个人因在规定期限内未向海关缴纳税款而依法应缴纳的款项。按照规定,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船舶吨税等的纳税义务人或其代理人,应当自海关填发税款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向指定银行缴纳税款,逾期缴纳的,海关依法在原应纳税款的基础上,按日加收滞纳税款0.05%的滞纳金。

滞报金:是海关对未在法定申报期限内向海关申报进口货物的收货人采取的依法加收的属经济制裁性的款项。滞报金按日计征,起征日为规定的申报时限的次日,截止日为收货人向海关申报后,海关接受申报的日期,起征日和截止日均计入滞报期间。滞报金的日征收金额为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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