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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检验,是指商品检验检疫局根据商检法例规定,对列入《商检机构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种类表》的进出口商品进行检验检疫的机制。
海关对列入该表的进出口商品,凭商检机构加盖检验合格印章的报关单验放。
▲ 检验的范围
具体范围包括:进出口商品18类共2012个,其中进口816个,出口1577个。
▲ 免检的范围
凡具备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向国家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免检,经批准后,可以免检:
- 在国际上获质量奖后,一定时期内的商品
- 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国际有关组织实施质量认证,质量长期稳定的商品
- 一定时间内,没有质量异议的合格率100%的出口商品
- 一定时间内,检验合格率及验收率100%的进口商品
▲ 检验不合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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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技术处理合格后,方可销售使用
- 不能处理或处理后不合格的,销毁或退货
▲ 其他规范
- 办理报关前申报商品检验检疫手续
- 有短缺、残损等需索赔的,提出检验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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